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组织实施我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黄雅茜等10人为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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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  |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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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管理  | 
	
	 1  | 
	
	 1  | 
	
	 黄雅茜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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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杉木种质资源收集和 良种选育  | 
	
	 2  | 
	
	 1  | 
	
	 陈仕昌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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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阔叶树组培繁育研究  | 
	
	 3  | 
	
	 1  | 
	
	 梁桂婵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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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类种质资源收集与利用  | 
	
	 4  | 
	
	 1  | 
	
	 周铁扬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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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沉香防御反应和结香 机制研究  | 
	
	 5  | 
	
	 1  | 
	
	 竺永金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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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动物生态调查  | 
	
	 6  | 
	
	 1  | 
	
	 杨景竣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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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茶园艺化栽培技术研究  | 
	
	 7  | 
	
	 1  | 
	
	 蔡娅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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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科学研究  | 
	
	 8  | 
	
	 1  | 
	
	 王吕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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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动态 变化机理研究  | 
	
	 9  | 
	
	 1  | 
	
	 梁惠子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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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桉树育种研究  | 
	
	 10  | 
	
	 1  | 
	
	 李坤  | 
	
	 女  | 
	
	 
  |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体检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林科院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拟聘资格处理。考生怀孕的,应在体检公告发布的2个工作日内,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集中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7:30(星期五)。
(二)集中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6-9号海浪湾商业广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
(二)应聘人员拒绝参加某一项目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男427.4元,女435.9元,以体检机构实际收取为准)由考生个人承担,如因实际需要增加的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同样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现金支付,不设找零)。
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考生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未检完规定项目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场。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人选。
(三)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林科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2319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