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天。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若面试总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