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公告》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2026年8月2日前完成。
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钦州市教育局《2026年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及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