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因增班引起的教师紧缺问题,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10名。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区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情形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2025年7月2日8:00––7月8日18:00)由本人填写《北海市第十三中学顶岗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hsdsszx2019@163.com,(文件名为:姓名+顶岗语文/数学(学科)教师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考核
1.学校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员,安排统一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因学校工作需要,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若未达到1:3的,经学校集体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
3.经过面试考核后,学校按照其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面试结束五日内通知到本人。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等流程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聘用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将按程序备案办理聘用。
四、福利待遇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享受我市市直学校顶岗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以上公告,北海市第十三中学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行政室联系,联系电话:0779-3186101。
北海市第十三中学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