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需求及聘请对象
(一)岗位需求
附表1: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25年外聘兼职教师岗位需求表
序号 |
岗位 |
需求人数 |
1 |
语文教师 |
2人 |
2 |
思政教师 |
1人 |
3 |
数学教师 |
1人 |
4 |
电类专业教师 |
2人 |
5 |
机械类专业教师 |
1人 |
6 |
计算机网络类专业教师 |
1人 |
7 |
焊接专业教师 |
1人 |
8 |
金属加工专业教师 |
2人 |
9 |
数控加工专业教师 |
1人 |
(二)聘请对象
1.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职称的中学、高校教师、教育工作者。
2.在本专业、行业有一定影响,从事管理、研发、生产、服务工作的管理专家、创新人才、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
二、报名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三)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方向基本一致,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能力,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大专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本科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硕士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在行业、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7.公共课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请待遇标准
附表2:外聘兼职教师按照以下标准核算课酬(元/课时)
职称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其他 |
课酬标准 (含税) |
130 |
110 |
90 |
70 |
(一)外聘教师职称等级对应范围:
1.正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特级技师等。
2.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技师、二级律师、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等。
3.中级:讲师、工程师、三级律师、技师、工艺美术师、记者、编辑等。
4.初级:助理讲师、助理工程师、四级律师、助理记者、高级工等。
(二)在聘期内,学院与外聘教师不存在劳动关系,院方负责就外聘教师完成工作计发酬金,但不改变外聘教师原有的人事关系,也不给外聘教师提供住房、医疗、保险等其他福利。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请按岗位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电子版,以“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ngjjwkyk@163.com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9月1日
2.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7号
3.联系方式:潘老师,0771-5682281
(联系咨询时间9:00-12:00,15:00-17: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会通知合格者参加学院面试。
(四)面试方式
学院组织教务科、各系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说课考核。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不得向学生散布有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要求严格遵守学院课堂管理规定、教学工作规范、成绩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3.组织好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活动等,上课时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自觉接受学院对教学活动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对学院提出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改进意见,应及时认真地加以改进,确保教学质量。
4.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院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六、聘用方式
学院与外聘兼职教师签订《外聘教师劳务协议书》,按外聘兼职教师实际工作量结算劳务报酬,所得课酬相关税费由本人承担,个税由学院代扣代缴,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自行缴纳。
七、聘用时间
按学期或学年聘用,一次聘用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