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年龄18-45周岁。
(二)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幼儿有爱心,工作踏实,勤奋好学,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四)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4日
(二)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附件:个人简历.doc)、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保育员证电子版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fcgsmz2022@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幼儿园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
(四)面试时间:
电话通知
(五)面试地点:
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
四、面试内容
面谈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理,请在体检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
(三)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六、福利待遇
(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二)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市直学校聘用人员待遇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
(四)聘用期间幼儿园提供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机会。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的;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病史的;有意隐瞒疾病及病史的。
(四)应聘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请咨询:
刘老师:0770-2818438
韦老师:0770-281628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50,15:30-17:30。
原标题: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保育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osMUnZZtF28VXoFn2Oj7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