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以下简称“校(院)”〕校园占地面积468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绿化率达70%以上。校园正面紧临南宁的母亲河邕江,东靠南宁市最大的亚热带风景区青秀山。校园按照因势利导、生态环保、自然和谐、开放共享的设计理念建造,总体建设布局是“四园五中心”,即至诚园、崇信园、博文园学员公寓和泰宁园教职工公寓,以及行政中心、会议中心、教学中心、信息中心、体育中心,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可同时容纳1200人在校学习培训。建校70多年来,校(院)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荣获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是“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首批成员单位,被评为“全区党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全校(院)现有24个处室,其中设有专职教师岗位的教研部门9个,分别是党史党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应急管理培训部(广西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现有专职教师73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24人,讲师26人。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桂海论丛》。
进入新时代,校(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为目标,坚持党校姓党,牢记党校初心,秉承“为民、求是、创新、卓越”的校(院)精神,根据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要求,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加强履职能力培训,突出特色优势,千方百计汇聚人才,努力在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上取得更大成效。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学科发展以及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26年计划招聘2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职教师,入实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职称、学历要求

注:专业目录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注:专业目录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二、招聘类别和条件
(一)全国知名专家
教授、副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具有突出的学术成果;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负责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带领学科专业梯队成员进行前沿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
(二)高校博士毕业生
年龄在38周岁以下,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校(院)学科建设和紧缺急需专业建设需求。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待遇
(一)聘用后入校(院)事业实名**,享受对应聘用岗位的工资福利。
(二)尚未在南宁市区购买住房的,安排过渡房一套(过渡期5年,免收租金)或教职工公寓一间。
(三)安家费(住房补贴)(税前)和科研启动费标准:
1.全国知名专家:采取“一人一议”发放。
2.高校博士毕业生:
(1)近5年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博导的,本人应为第二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近5年参与完成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的,列为A类博士,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2)近5年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博导的,本人应为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近3年内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博导的,本人应为第二作者)在省级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近5年参与完成科研项目1项的,列为B类博士,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2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
除上述待遇外,按自治区相关政策,属于来桂新入职的35岁以下的青年博士人才,入职一年后还可申领广西青苗人才普惠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四)配备办公用电脑一台。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校(院)官网(www.gxdx.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发布。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全年,各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6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word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PDF版)
(3)发表的论文、承担的课题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版)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PDF版)
(5)1张彩色全身照片。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gxdxrczp@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业绩考核
由校(院)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学习和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分值达到70分以上(含)列为拟试讲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三)教学能力考核
由校(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考核一般以试讲的方式进行,由校(院)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75分及以上者可进入下一环节。
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均不符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和考察
由校(院)委会研究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列为考察人选的,校(院)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校(院)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在校(院)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试讲)、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校(院)官网(www.gxdx.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
3.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576186。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0771-5576193;黄老师,0771-557667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电子信箱:gxdxrczp@163.com
本公告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26年3月25日
原标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6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xpta.com.cn/ksxm/sydwzpks/t13587.html





